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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2014年市区初中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来源:2exam.com 2014-6-6 17:48:42

徐州市2014年市区初中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各区教育(文教体)局,市直属各有关学校,市区有关公、民办中学:
根据《徐州市201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徐教规〔2014〕3号)精神,为保证市区(不含贾汪区、铜山区,下同)初中学校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报名时间
市区公办初中招生报名时间为7月1日至7月6日,市区民办初中招生报名时间为7月3日至7月4日,任何学校不得提前组织招生。各初中学校在7月15日前张榜公示新生录取名单,并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凡未在规定时间到相关学校报名入学的,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二、报名应持材料
(一)市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到施教区内公办初中报名时应持材料: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家庭户口簿、房产证、学生小学毕业证。
(二)市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到民办初中报名时应持材料: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家庭户口簿、学生小学毕业证。
(三)非市区户籍的外来经商、务工等流动人口子女参加市区初中招生报名应持材料:①学生父母的身份证、家庭户口簿;②学生父母在市区经商、务工证明(经商人员出具工商营业执照,务工人员出具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其他从业人员由街道办事处出具自谋职业证明材料);③学生父母在市区所购房产证明,无房产的出具暂住证(居住时间满一年以上)及房屋租赁合同;④学生本人小学毕业证。
三、报名程序
市区应届小学毕业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到施教区内公办初中学校报名,经学校审查、注册后,取得公办学校学位。施教区内生源过多容纳不下或生源严重不足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调剂,调剂安排的学生与施教区内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有择校意愿的,在公办初中学校报名后,可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到一所民办初中报名。
四、市区户籍学生施教区确认
(一)学生户籍应与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并与监护人的居住房屋产权证、实际居住地保持一致。凡户籍、居住房屋产权证与实际居住地三者一致的,按其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确定施教公办学校。
(二)为确保适龄儿童、少年顺利入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视为符合户籍、居住房屋产权证与实际居住地三者一致要求,并按相关房产证确定学生的施教区,相关学校应将学生视为施教区内的生源并接收其入学:①学生的户籍随父母一方在本地居住,另一方户籍不在本地,以在本地居住的父母一方的房产证确定学生的施教区。②学生的户籍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在施教区内常住,其父母双方均为不在本地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确定学生的施教区。③学生及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户籍、从未迁移过,学生父母双方均未有其他住房,且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内实际常住,持相关证明,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确定学生的施教区。④父母离异的适龄儿童、少年,依据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以实际监护人的房产证、户籍或实际居住地确定学生的施教区。
(三)施教区审定中特殊情况的处理:①户籍、房产证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适龄儿童,以其父母的房产证来确定施教区;有多处房产的,以实际居住的房产确定施教区。②货币拆迁确未购房的,持拆迁协议和无房产证明,以学生的户籍所在地作为其施教区;重新购房、但尚未取得房产证的而又无其他房产的,凭购房协议以新购房产确定其施教区;拆迁异地安置的,以安置地确定其施教区。③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在户籍所在地属于空挂户而确无产权住房的,持无房产证明,以学生的户籍所在地确定其施教区。④除①、②、③项外其他特殊情况,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五、外来流动人口子女入学办法
符合条件的外来流动人口子女,其父母应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到房产证 (暂住证)所属施教区的公办学校登记、报名,学校审核合格后接收其入学。当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子女学较多,学校无法全部接收时,由教育行政部门在区域内学校统筹安排。
符合条件的外来流动人口子女,也可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到民办学校报名。
六、区属初中招生施教区划分与招生工作
区属初中学校施教区范围由各区教育(文教体)局根据辖区内生源情况和学校办学规模划定,并负责区属初中学校的招生工作。
七、市直属部分初中学校招生方案说明
(一)徐州市第八中学除招收本施教区内学生外,欣欣中学(徐高北校区)和科技中学施教区内的小学毕业生也可以选择到八中报名,三校之间不得兼报,欣欣中学(徐高北校区)、科技中学施教区内的小学毕业生到八中入学,不列入择校生范围,中考录取时享受指标生待遇。
(二)徐州市第十中学交由徐州市第三中学托管,为徐州三中实验学校,由托管理事会负责教育教学管理,以“徐州三中实验学校(十中)”名义招生,施教区不变。
(三)徐州市第二十二中学交由徐州市第一中学托管,为徐州一中实验学校,由托管理事会负责教育教学管理,以“徐州一中实验学校(二十二中)”名义招生,施教区不变。
(四)徐州市第三十四中学初中部除招收中石油管道二公司职工的学龄儿童外,在西到金山南路,北到金山东路,东解放南路,南到泉山区区界的范围内,通过电脑派位方式招收80名初一年级新生;电脑派位招收的学生及管道二公司职工的学龄儿童享受指标生待遇。
(五)徐州市第三十六中学初中除招收中石化管道公司和江苏师范大学职工的学龄儿童外,在居住在北京路以东、三环南路以南、欣欣路以北、迎宾大道以西区域内和居住在铜山新区、持有市区户口的小学毕业生中通过电脑派位方式招收20名初一年级新生。电脑派位招收的学生及中石化管道公司、江苏师大职工的学龄儿童享受指标生待遇。
报名参加第三十四中学和第三十六中学初一年级电脑派位的非中石油管道二公司、中石化管道储运公司职工的学龄儿童,必须先到施教区所在的科技中学报名,否则,不予参加两校的电脑派位。
(六)矿大附中招收的矿大职工的学龄儿童毕业中考录取时享受指标生待遇。
(七)市区民办初中学校实行公开报名、免试入学。撷秀中学、树人中学采取电脑派位与自主招生两种形式相结合的方式录取,两校之间不得兼报,只有电脑派位录取的学生(派位招生计划数附后)才能享受享受指标生待遇。
八、工作要求
(一)所有公、民办初中学校不得提前招生,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入学笔试、面试等形式的测试,不得以各种社会培训证书、奥数成绩等为依据录取学生。坚持随机分班,严禁以重点班、快慢班等各种名义违规分班。
(二)按照“自2013年起,公办初中新招收的择校生毕业时不再纳入四星级及以上普通高中指标生范围”的要求,各校要认真做好生源调查和初一招生材料审核工作,准确界定、鉴别施教区内学生和择校生。
(三)各学校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校园网站、宣传橱窗等向社会及学生家长公布招生信息、咨询电话和施教区范围,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积极做好新生报名的接待工作,对学生家长提出的问题要耐心解释,及时处理,不推诿、不扯皮,切实维护教育形象。
(四)各学校要严格执行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建立收费公示制度,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
(五)严格执行学籍管理规定,按照“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终身不变”的要求落实到位,全面取消借读。
(六)市教育局将建立督查考核机制,把市区各公、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工作列入年度综合目标督导考核,并对违规招生行为从严查处。市教育局招生报名工作咨询、举报电话:83711070、83723635(基教处)。各区教育(文教体)局也要相应设立咨询、举报电话,加强对所属初中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初中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附件:
1.2014年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初中施教区范围
2.2014年市区初中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3.2014年市区初中招生计划

 


                              徐州市教育局
201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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